交通事故后发现车辆配件质量有问题怎么办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
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小概率事件,就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事故造成汽车配件损坏,在维修过程中,发现汽车配件本身的质量有问题(如果不发生事故,可能根本不知道配件质量有问题),那么,遇到这样的事情,车主应该怎么处理呢?其实,处理方案有很多,当然,情况不同,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,本篇,编者就给大家介绍下,这类事件的处理方法,同时,也介绍下,保险公司和4s店处理这种事情的立场和方案,给大家一些借鉴和参考。
首先,保险公司在事故理赔中,有一个原则,就是,能换配件的,不更换总成,能修的,就不更换,不是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,反正,一个根本原则:尽量少赔。当然,这些原则并没有不对的地方,只是实际处理中,保险公司会为了少赔钱而不遵守规则。
其次,对于4s,规则上,如果配件在保修期内,或质量本身有问题的,应该给车主免费更换或维修处理,但实际中,他们也会找各种理由百般阻挠,或者,将这些服务转嫁出去,比如,这个案例中,4s一开始就想把这个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。当然,保险公司也不是吃素的,他们肯定不愿称为这个冤大头。
最后,就是车主自己一定要认清自己的目标,你是想正常走质保还是走保险理赔,当然,也有互相协调的,比如这个案例中,缸体价值1万多,可以让保险公司和4s各承担6、7千,这样,车主就可以用这些钱换发动机总成了,而不是单独换配件处理。
这些是处理这类事情的基本原则,那么,车主具体该怎么维权沟通呢?
第一,针对保险公司,车主明确向保险公司说明,之前配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,和保险公司无关,反正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,一分也不能少。
第二,针对4s店,车主收集并固定好配件质量问题的证据后,向4s店和厂方,明确说明,保险公司赔偿不赔偿,和汽车配件因质量问题的质保没有关系,有质量问题,就应该免费维修更换。
第三,车主在要防止保险公司和4s店形成统一战线,共同来对付车主。这时,就需要各个击破,保险公司有异议的,找他们的总公司和监管机构银保监局,4s店有异议的,找他们的授权厂商和市场监管局或消协。
但总体上,如果问题配件在质保期内的,保险公司更难对付,因为,保险有“不当得利”的法律规定,如果保险公司确定车主已经获得赔偿了,从法律角度,保险公司确实可以不赔,所以,就需要车主和4s店达成某种私下协议。
总之,针对车主即可以向保险公司赔偿,也可以向4s店赔偿时,车主最好做到各方利益的均衡,从中达到车主自身利益的最大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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