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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法律不曾保护他,那么法律有资格审判他吗?


莆田的这起杀人案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,甚至出现舆情一边倒地偏向同情嫌疑人欧金中。

近日又有人爆料说欧金中在30年前下海救人的英勇事迹。

还有他下海救搁浅海豚的善举。

可见欧金中本性是多么的善良。
从善良到杀人,这中间他一定经历了很多煎熬。
网友们也为他所遭受的不公鸣不平,认为当地相关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当时欧金中四处求人的时候无人搭理他,现在杀人后出动了200人去山上找他,然而事发三天了,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

这有点奇怪了,以这些人的办事风格,求他们办事效率极低,但如果要他们抓人,效率却很高。无处不在的摄像头,还有重赏之下必有勇夫。可以说要抓个人还是很容易。

但这次三天过去了音讯全无,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。

在监控里的最后一个镜头,并没有带荒野求生的装备,而这几天福建广东沿海地区都在刮台风,可以说风高浪急。
看看上林村的地形就知道,这是在一个三面环海的半岛上。

只要不跳海,一个人是很难走出这个半岛。

虽然这不是我期望的结果,但我不得不作出最坏的猜想,难道他已经跳海或者被跳海了?

当然这只是猜想,并不是现实,我也不希望是现实,我倒希望看看法律会怎么审判他。

因为他这个案件必定也会成为法律史上的一个热议的话题。

如果法律不曾保护他,那么法律有资格审判他吗?

在中国古代礼法社会和其他前现代社会中,只要是血亲受了迫害,有了仇恨,那对不起,我们自己就要去实现这个正义。

可到了现代社会,法律社会不是这样的,法律社会、现代社会跟前现代社会重大的一个区别,就是每一个人要把自己的一部分私权利让渡出来,让给公权。

你杀了我们家人,我是气得不得了,但是我唯一正当的方式是到警察局是报案,去到法院按铃申告,让公权力替我进行复仇。

所以关于现代法律,有这么一个观察的角度,就是让渡私权利,由公权力来主持公道。

可欧金中一家蜗居在雨棚里五年,想建房一直被人阻拦,可以说让他家里人无家可归,受尽迫害。甚至让89岁老母亲在台风天住雨棚。

他也曾寻求过公权力的帮助,村干部、警察、纪委、信访办、市长热线、媒体……

这张纸盒上写满了相关部门的电话,相信他也打了无数次。可都没人理他。

也就是说他无数次寻求公权力为他主持公道,可公权力并没有替他主持公道。
既然如此他只能用私权利来复仇。

那么法律有资格来审判他吗?

而我们仔细看这个悬赏通告。
提供线索奖励2万,发现尸体奖励5万。这样的悬赏令是在鼓励灭口吗?

要是他活着回来,那些抓捕他、审判他、教育他、处决他的人,你好意思吗?你们就是欧金中千方百计想要寻找的人呐!你们敢看欧金中的双眼吗?

而且欧金中用尽了所有你们规定的方法,你们都置之不理,这也让你们无法甩锅。

可以想象如果他被生擒,那么又会掀起多大的舆论狂潮,甚至会出现群众自发为他请愿的事件。当地有关部门又会被舆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。

抓获归案、记者采访、辩护律师的选择、一审、二审,他们受得了这种摩擦吗?在这样的摩擦中又会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被抖出来。

也许只有他死了才能避免这个尴尬。所以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期盼着欧金中畏罪自杀,这样就不用审判,法律也不用尴尬了。

我希望欧金中还活着,走到闹市区去自首吧,千万不要在荒郊野岭被人抓到。

目前莆田已经开始调查基层干部不作为的事情了。希望能有个结果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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