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清朝咸丰年间,有个叫严笛舟的人,生了一场大病,昏昏沉沉中来到一个地方,好像是镇里的东岳庙。严笛舟在这里看到了自己的个人档案,正翻阅间,胸前突现出两行大字:看淫书一遍,记大过十次!严笛舟见状大为惊恐,忙向堂上帝王打扮的老大乞怜,老大乃借严笛舟之口发话,命其家人焚书,并曰:“淫书不可看,尤不可蓄。书箧中有《红楼梦》、《贪欢报》等,其速焚之。”等烧完淫书,有黑风盘旋中庭,臭不可闻,严笛舟胸前的字迹也随之不见了。
这个故事出自清人陆长春的《香饮楼宾谈》,在现代人眼里,诸如《红楼梦》、《西厢记》这种书哪里算得上是黄书。然而自古以来,统治者关心老百姓的裤裆更甚于关心于他们的饭碗,用今天的话来说,就是封建礼教严酷压抑人的自然需求。当然,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,所以中国古代的色情文学反而极端发达,正如茅盾《中国文学内的性欲描写》一文中所说:不但在量的方面极多,即在“质”的方面,亦足推为世界各民族性欲文学的翘楚。
盘点古代淫书,大致可将其分为两大类,一类如《肉蒲团》、《灯草和尚》之流,始终没摘下头上那顶小黄帽,代表着腐朽落后的封建社会;一类却已登堂入室、修成正果,帽子由黄转红,变身为“青年男女反抗封建礼教、追求爱情的故事”,如《红楼梦》、《西厢记》等,“由于作者有进步的思想指导,有明确的反礼教的创作动机”,从而表现出了进步的光辉思想。当然还有一本《金瓶梅》,一直游走于两道之间,这个是特例。
为了维护封建礼教,古代的卫道士们对淫书一直不遗余力地进行禁毁。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,这叫统治阶级的压迫,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用时髦点的学术语言说,性是没有任何一个权力能够忽视的资源,权力能够通过对性的控制来控制人,给人留下较小的自由空间,从而使权力膨胀起来,占领更多的空间;如果失去了对性的控制,就意味着权力的堤防出现缺口,所以历史上封建王朝的“毁禁运动”往往都有着更深层次的目的。
为了更好地达成目标,历代卫道士们都请神仙担任先锋,一般都是天庭签发文件,凡间和冥界的诸神执行严打。其实前面提到的严笛舟的运气已经算不错了,只是在胸口写了几个字,别的人就不一定有这么幸运。有一部阴间法律叫《冥罚淫律》,据说此件为玉帝同志签发,对有关处罚进行了详细规定:看淫书三次要减寿半月,看淫戏一次减寿三月;再推而广之,在路上碰到美女眼光发直,累积三次也要减寿半月;如果假托殷勤,实际心里想的是泡妞更要减寿三月。以此来算的话……算了,有些人还是别看了,赶快回去准备后事吧。
看黄书的都受到如此重罚,写黄书的就更不用提了,有本《戒淫证辑》里就提到了黄书作者受到的报应:
《牡丹亭》一书,是描写男女青年情奔的书,而且文章华丽,人人爱读,所以受其影响,误认追逐情爱,淫奔之事为风雅的人很多。该书作者死后,曾有人死而复苏,亲见他被关在暗室,备受蒸心热骨,有如焚火难禁,肤裂肉开的痛苦。而《西厢记》一书专描写男女偷情私会之事,最容易令人见了引起邪思。据说作者因编此书而备受阴谴,书未完忽然无故昏倒,自己嚼舌而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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